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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1-13 15:39  

学院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我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研业务评比奖励项目的通知》(教人[2015]132号)精神,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1.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成立课题评审专家组,负责整个课题的研究与评审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课题申报工作,高等学校负责本校课题申报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课题进行认真筛选,确保申报质量。

2.各级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部门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要认真宣传、动员和组织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实验课教师、实践活动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图书馆(室)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企业技术人员参加研究工作,承担相应课题。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1、选题参照《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列出的选题领域和范围,确定具体课题。课题必须有明确的、有价值的研究内容,科学的实施方案以及客观的成果预期。

2、课题应有课题组,有一位课题主持人,能够切实承担起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的责任。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具体人数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确定,坚决杜绝乱挂名现象。

3、申报的课题要经过立项审批。课题立项坚持总量控制、宁缺勿滥原则。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集中评审,择优审批。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通知到申报单位,并返回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评审书》1份作为立项凭证。

4、通过立项的课题,按5—10%的比例确定重点课题,责成专人负责,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立项课题的结项和研究成果评选。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要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明确要求,认真填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做好课题申报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准确无误。

2、申报的课题,应严格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附件3),每项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单独装订。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均需提交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稿,发送至sqzykwcsk@163.com。

3、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5日(1天),逾期不予受理。

4、《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指南》、《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可从学院或科研外事处网站下载。

报送地点:学院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宋明 祝庆国

联系电话:3182206、3182390、3182207

科研外事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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